成都市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2022版)宣貫 2022年6月10日下午,我司舉辦了《成都市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2022版)》(以下簡稱《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2022版)》宣貫培訓,由我司總公辦主講,項目機構相關人員共同線上參與學習。 《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2022版)》從2022年6月20日實施,2027年6月20日截止,有效期為5年。新版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法結合國家、省、市政府部門出臺的簡化事前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構建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等政策等要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之前的2020版管理法進行了精簡總體框架,優化分值和期限設置,加強系統關聯應用,加大失信懲戒力度,規范信用評價時限等方向的調整與修訂。 我司在培訓中對新頒布的《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2022版)》與2017版、2020版管理法的主要變化進行了比對解析,對信息采取方式、市場不良行為信息種類、“誰監管,誰負責”的異議受理原則與處理方式、新增工程招標投標評標條件、施工現場扣分標準等項目相關條例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 《信用綜合評價管理辦法(2022版)》的頒布為進一步建立并完善建筑市場信用監管體系及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努力推動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意義。此次開展的宣貫培訓對我司日后項目開展,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等有著重大影響。作為建筑咨詢行業的一員,我們定將積極學習相關政策法規,提高建設規范意識,主動接受政府與市場的監管,緊跟政府腳步,為祖國建設作出貢獻。